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吴江算力中心3号、4号机楼机房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苏州分公司吴江算力中心3号、4号机楼机房升级改造,涉及暖通系统、变配电系统以及装修改造。
1.2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吴江算力中心3号、4号机楼机房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吴江算力中心3号、4号机楼机房所需电力模块、空调机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设备供货,以及动力UPS及电池开关柜、氟泵空调、小型风冷直膨空调、低压成套柜等设备的改造工程建设服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13449100元(含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1
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
详见招标文件
……
1.3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3449100元(含税)。
1.4★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501号。
1.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1.6★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2年,且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制造商技术支持。
1.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并交付使用。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34491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企业资质,则应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2.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类似数据中心机房机电工程项目相关业绩,提供至少一份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机房机电工程项目业绩合同。
2.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机电工程)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3年9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9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9.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
2.9.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10【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8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9月1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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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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