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关于延安能化2.5万吨/年乙丙橡胶二线装置空冷器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YZB2025-7-p8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关于延安能化2.5万吨/年乙丙橡胶二线装置空冷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西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台空冷器(1台7854×266-5-PN4.0,1台7854×412-6-PN4.0)。具体详见请购文件及数据表。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关于延安能化2.5万吨/年乙丙橡胶二线装置空冷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其母公司,或其设立在中国境内的销售公司,或其母公司设立的销售公司,销售公司投标的,提供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份在中国境内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水平干式空冷器(管箱可拆卸)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的至少一页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及对应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买方证明材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发布之日30日前;2、提供买方出具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3、业绩材料中需体现装置名称、设备名称、装置所采用工艺等信息且均需清晰可辨认,若合同中不能证明业绩是应用于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水平干式空冷器(管箱可拆卸)供货业绩,需提供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空冷器安全注册证和HTRI等正版计算软件授权。
7.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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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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