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金通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金通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名称),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金通公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金通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标段名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采购安装整车动力电池,设备调试,服务期内提供设备保修、调试、技术支持-体化服务等内容;连云港市金通公交有限公司33台纯电动公交车车辆电池,原车装配宁德时代动力电池94.62kwh,本次招标拟采用不低于100.27kwh原装、全新、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电池产品。
2.2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kwh)
数量
1
动力电池
1.电芯种类:磷酸铁锂;
2.电芯、PACK、电池管理系统需为同一生产厂家
3.电池总额定容量:≥100.27kwh;
4.质量:全新A级、全新pack;
5.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5wh/kg;
6.单体标称电压:≥3.22;
7.单体自放电:≤5%;
8.内阻(单体电芯):≤0.5mΩ;
9.单体电压偏差:≤40mv;
10.单体容量偏差(%):≤2%;
11.单体循环寿命:≥6000次;
12.电池工作温度:-35℃—65℃;
13.组合方式:3pack;
14.电池充电能力:最大持续≥173Ah;
15.电池放电能力:最大持续≥173Ah;
16.成组一致性:容量范围≥173Ah;电压范围
400VDC—650VDC;内阻范围0.3mΩ-0.5mΩ;
17.电池组最大充电功率:≥250Kw;
18.充电效率:电量剩余20%时,每分钟充电上涨≥1%总电量。
19.电池SOC工作范围:5%—100%;
20.工作状态温度均匀性:25℃;
21.电池组循环寿命(循环条件):≥3000次;
22.抗振性能:≥20MHz;
23.绝缘性能:H;
24.相对湿度:55%;
25.防水防尘等级:≥IP69;
26.其他包含电池均衡管理系统、电加热功能;含各连接高低压线束、高压箱、集线盒、BMS、电池托架等配件及其他施工辅料及电池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线束辅料费用等所有换电费用;质保期内电池容量不低于总容量的80%。
27.单价已经包含旧电池回收的费用
28、电池生产日期:须为2025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电池(提供承诺书)
kwh
3308.91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技术参数响应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60日历天,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6最高投标限价:3308910元。
2.7质保:5年或3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如果电芯自身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电芯实际剩余能量低于寿命终止能量(80%额定容量),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负责检修更换,电池衰减量检测认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经营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内容见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
3.3投标人须为宁德时代电池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为制造商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声明函;若为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授权函。
3.4投标人所投产品或服务须符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补贴政策,且投标人必须协助招标人完成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领工作,不得因中标人所投产品或服务原因造成招标人无法申领对该项目的补贴;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承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行对接整车安装技术协议,确保换电后电池管理系统与整车实现通讯,保留原车整车控制程序,换电后的电池系统匹配原车整车电压平台和电控平台,换电后保留原车技术性能、安全性能不变,保留原车充电程序,保证车辆换电后运营安全、稳定。整车动力电池更换安装后,独立完成整车的调试和测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09月8日至2025年09月12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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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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