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交通运输局60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5-09-162、项目名称:邓州市交通运输局60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3、采购方式:招标4、预算金额:7,650,000.00元最高限价:76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2025-09-16-1 邓州市交通运输局60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1标段 7650000 765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内容:60辆新能源电池公交车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新电池的更换服务及质保服务,以保障正常运力供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更换期限: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更换安装调试检测完成,并投入使用。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质保期限不低于5年(自完成安装且验收合格之日起)。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文件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出具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要求回收处理退役动力电池的承诺书;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申请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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