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机场三号出水口排水渠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梧州机场三号出水口排水渠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4815.03元
最高限价:384815.03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采购需求: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梧州机场三号出水口排水渠建设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挖填土方、清除地被植物、临时施工道路、拆除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垫层、渠道底板、现浇混凝土渠道边墙、C30砼拦水带等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且所投工程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2.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9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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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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