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三期工程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招标
1.比选条件
比选人为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三期工程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比选文件编号:/,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项目概况: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储能)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三期工程项目由兴泰储能作为投资主体。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兴泰储能厂区内,主要设备包括储能电池系统、35kV、380V配电装置等。
比选内容:1.按照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要求的深度和范围,以及属地主管电力公司要求和规定,编制《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三期工程接入系统报告》。
2.报告通过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邢台供电公司的评审,取得批复并交付最终报告。
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清财务手续止。合同执行期间,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修改或解除合同,提出修改或解除一方应当至少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就合同修改或解除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修改或解除。
2.合同签订后,在比选人提供必要设计所需资料、具备设计条件后,7天内完成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并完成国网邢台供电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评审工作,取得盖章审定版接入系统报告。
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比选申请人至少具有2项(单个工程)100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或储能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工作内容、签订日期,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比选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比选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比选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分支机构及分所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9月08日00:00至2025年09月15日08: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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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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