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招标

发布时间:2025-08-25

 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柞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柞行审许发〔2025〕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柞水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向上争取及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柞水县;

2.2工程规模:项目分两批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建设160KW双枪直流落地式充电桩228台(454个充电枪)、400KW双枪直流落地式充电桩20台(40个充电枪)共248个充电桩、494个充电枪,建设干式变压器47台(含200KVA/400KVA/500KVA/630KVA/800KVA/1000kVA/1250KVA/2000KVA变压器),以及厂区配套内容、智能监测系统31套及充电站管理系统1套。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站点28处,直流桩144个,直流枪数286个,充电站管理系统1套。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主要内容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站点2处,直流桩38个,直流枪数75个,详细内容见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工程内容;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主要内容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站点26处,直流桩106个,直流枪数211个,详细内容见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工程内容;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主要内容为:充电站管理系统1套,详细内容见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工程内容;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监理主要内容内容为: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实施过程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4项目投资总额:839276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2198000.00元,具体投资额以财政部门预算审核批复为准)。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划分及标段名称:

标段名称: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0013501250313001001;

标段名称: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标段编号:E6100013501250313001002;

标段名称: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标段编号:E6100013501250313001003;

标段名称: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编号:E610001350125031300100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要求:

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2024年度报告。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2024年度报告。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2024年度报告。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2024年度报告。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柞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

投标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或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3.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只接受由牵头人提交的网上投标申请;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2)联合体资格预审通过后,联合体参与方不允许更换;(3)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一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企业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4.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一标段:9家;二标段:12家;三标段:9家;监理:7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5年08月23日00:00分开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8月23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8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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