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分公司邯峰电厂枣强165兆瓦风电项目巡检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北分公司邯峰电厂枣强165兆瓦风电项目巡检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枣强忆源广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
2.2规模:枣强165兆瓦风电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恩察镇、新屯镇、大营镇、张秀屯镇,目前装设3台单机容量为5.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24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期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及24.75兆瓦/49.5兆瓦时储能系统。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苏村220kV变电站。
2.3标段划分:华能河北分公司邯峰电厂枣强165兆瓦风电项目巡检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交货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恩察镇、新屯镇、大营镇、张秀屯镇。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全部调试工作。
2.6招标范围:包含软件、硬件等巡检设备。硬件包含室外升压站轮式巡检机器人、室内继保室轮式巡检机器人各1台,微距摄像头10台等摄像设备,漏水监测传感器2套、局放监测传感器14台等传感设备,以及服务器、交换机、无人机等网络与巡检设备。软件包含机器人运维调度平台、整场区识别平台软件、风机叶片巡检系统、塔筒巡检系统、集电线巡检系统等。以上设备均需安装、调试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智能巡检设备(智能巡检机器人或智能巡检软件)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9日23时59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