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新城川煤炭集运有限公司调车绞车牵引系统设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榆林市新城川煤炭集运有限公司调车绞车牵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林市新城川煤炭集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榆林市新城川煤炭集运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调车绞车牵引系统设备;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2.4标包名称:榆林市新城川煤炭集运有限公司调车绞车牵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标包划分:1个标包;
2.5招标范围:本次拟采购2套调车绞车牵引系统,以满足新城川煤炭集运站7、9道煤炭装车线上的装车调车牵引作业,承包人完成合同投标范围内的全部系统及设备的细化设计、制造、装配、运输(包括二次倒运)、接卸、交货、现场保管、安装技术指导、单机空载试车、空载联动试车、重载试车、试运转、考核、验收、保险、风险、操作人员培训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服务等,还应包括提供招标范围、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钢结构工程与土建工程衔接所需的基础预埋件的细化设计、连接件及固定件的设计与供货、荷载资料、孔洞开口资料等相关配合。承包人全部的系统设计必须符合发包人和设计单位的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单项调车绞车(额定牵引力≥400kN)的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部分结算发票,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页、供货内容页等关键信息。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加粗,母子公司业绩互相借用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
(5)在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制造商与授权代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3日11时00分到2025年08月28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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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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