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光储充一体化工程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光储充一体化工程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20980688.07元,税率9%,含税22868950.00元。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光储充一体化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本项目通信施工22处、光缆14条;新建2孔管道1481米、4孔管道6458米、盖板涵上敷设2孔钢管48米,敷设100槽钢492米。成套箱式变电站4座、开闭所成套装置1座。各类电力电缆12000米。
1.3工程地点:湖北省大冶市。
1.4工期:365日历天。
1.5质保期: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合格。
1.7项目性质:工程项目,资格后审。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20980688.07元,税率9%,含税2286895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k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人员资格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以上人员须提供2025年5-8月中任意1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4保险要求: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主要项目成员的人员清单,并附上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责任险或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等证明材料,或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为其购买前述三项之一的保险(须提供承诺函)。
2.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注: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下具体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应提供由政府部门开具的《无事故证明》或无安全事故承诺书。
2.1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和股东与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的自有用工(合同制、派遣制)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1日10时00分(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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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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