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内陆河治理项目渭干河沙雅县沙雅河49+000-55+862段防洪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监理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阿克苏地区发改委以阿地发改批〔2023〕15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沙雅县城乡饮水安全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区位于沙雅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右岸49+000-55+862段,总长6.862km。防洪标准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305m3/s。工程等别IV等,工程规模小(1)型。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工程总承包为一个标段,负责编制本工程技施设计成果;工程施工(包括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各类验收(含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完工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自查、竣工验收、移民安置专项验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等全部验收)的准备工作、资产移交及缺陷修复等。监理为一个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为一个标段。本次各标段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标段投标人:
(1)设计勘察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暂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
(3)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项目施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监理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
3.3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4本次招标监理标段和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均由牵头人负责;⑥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2日起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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