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庆阳南梁油区100MW风电项目工程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25-08-21

 长庆油田庆阳南梁油区100MW风电项目工程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庆阳南梁油区100MW风电项目工程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长庆(华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采购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庆阳南梁油区100MW风电项目场址区域位于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东北部,批复建设规模100MW,风电场主要分布于南梁镇、乔河乡和紫坊畔乡境内,场址地貌以黄土丘陵沟壑为主,地形较起伏,海拔高度在1320米-1780米之间,海拔高度介于1400m~1720m之间,场区南部有S317省道经过、S201省道从场区中部穿过,另有乡道可通入风电场内,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满足风电项目建设用地及施工要求。

本项目工程共分为风电场工程,升压站、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工程两个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东北部利用第二采油厂闲置井场,新建16台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风机叶轮直径为220米级,轮毂高度125米,配套建设16台35kV箱式变压器;采用35千伏电缆和架空线路相结合方式接入新建110千伏升压站35千伏侧,新建1座110kV电控一体化升压站(变电站),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330kV萧关变电站110kV侧并网。

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具体工程量详见初步设计《长庆油田庆阳南梁油区100MW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号:电-35410/目;项目号:CEDC093C-2024),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和标准,具体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8月;完工日期:2025年12月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单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具体内容

暂估金额

(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庆阳南梁油区100MW风电项目风电场工程

主要工程量:风电场内外所有土建工程、建筑安装、施工、试验及调试、防雷接地的配置等附属工程,以及验收、培训、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整体区域内场地平整、场区内外道路修建,整体组织协调。

风电场:新建16台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配套16台35kV箱式变电站,包含风电机组基础施工,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等附属设备安装。电缆线路布置,防雷接地、消防配置等附属工程的安装调试等。

(3)道路:风电场新建砂石道路32.036km,改建砂石道路7.015km。

(4)配合完成工程的验收及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并网调试、各专项验收等。

(5)设备材料:负责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相关设备材料采购(除甲供材料外),列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的物资,执行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由承包商按照采购结果公告和相关规定选商;二级物资采购需符合长庆油田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设备材料在采购时需将采购计划、采购(选商)方案、技术规范书以及采购结果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6)负责对招标人开展系统的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达到中石油集团公司及长庆油田分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要求,通过验收。

(7)其他: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垃圾转运、区域内目视化、视频建设、智能管理系统等。

备注: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具体工程量详见初步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初步设计相关要求和标准,具体工作量最终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6955.3097万元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庆阳南梁油区100MW风电项目升压站、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工程

主要工程量:升压站及集电、外送线路工程所有土建工程、建筑安装、施工、试验及调试、防雷接地的配置等附属工程,以及验收、培训、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包括(但不限于):(1)新建110KV升压站1座,包含土建施工及站内附属设备安装调试。

线路工程:新建线路约124.93公里,其中35kV集电线路约76.43公里,110kV外送线路1回约48.5公里,全线共新建杆塔约370基,含铁塔基础、排水沟、护坡、林草恢复,箱变至集电线路地埋电缆沟开挖、回填,电力电缆及通信光缆铺设等附属工程的安装调试。设计输电线路跨越吴华高速公路1次,配合完成跨越高速公路跨越高铁评价及审批办理。

设备材料:负责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相关设备材料采购(除甲供材料外),列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的物资,执行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由承包商按照采购结果公告和相关规定选商;二级物资采购需符合长庆油田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3)对侧330变电站110kV间隔引流施工改造及保护通讯设备安装调试。

(4)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设备及系统调试、单体调试、分步试运行、整体调试、质量监督、功率调节等。

(5)配合完成工程的验收及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并网调试、涉网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内容。

(6)其他: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垃圾转运、区域内目视化、视频建设、智能管理系统、数字化交付等。

备注: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具体工程量详见初步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初步设计相关要求和标准,具体工作量最终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9647.5273万元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2)若具体施工图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文件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与施工,完成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采购、运输、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建设施工主要包含新建16台单机容量6.25MW风机及箱变(包括风机及箱变基础所有土建及安装、风机吊装、风机至箱变电气一次、监控系统电气二次部分等),风电场新建及改建道路,包括原有道路拓宽以及保证风机大型设备运输需求临时道路障碍清理及恢复。新建1座110kV电控一体化升压站(变电站)及进站混凝土道路,新建35KV集电线路和110KV外送线路,对侧330变电站110kV间隔引流施工改造及保护通讯设备安装调试。总承包范围内的环保、水土保持、消防、调试、系统试运行及性能测试试验、联合试运行、移交生产、设备厂家培训、质量保证和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等。

2.5.2物资采购:负责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不包括甲供料)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列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的物资,执行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二级物资采购需符合长庆油田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PC承包人在采购所有物资时需将采购计划、采购(选商)方案、技术规范书以及采购结果等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选商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公司相关规定。(需投标单位对本条内容作出承诺;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附表一级物资集采供应商及价格)。

2.5.3协助并配合招标人进行各阶段第三方质量监检、对外协调、专项验收、环保、水土保持、消防、土地、规划、住建、安监、质检、移交、征(租)地、青苗补偿款费用的确认;项目并网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安全评价、并网协议、电价报批等相关手续办理;勘察测量等所需的工作。

2.5.4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PC承包人负责的有关采购施工等环节需要办理的文件等,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PC承包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

2.5.5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数字化交付相关文件,负责开展员工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5.6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整理和归档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

2.5.7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配合审计、竣工验收等工作。

2.5.8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本工程提供工作量为初步设计工作量,具体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第一标段:具有原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或具有新修订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修订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

第二标段:具有原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或具有新修订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修订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

3.3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二标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或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或汇集站)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提示: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第二标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或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或汇集站)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期间须投入750T及以上履带吊车或汽车吊至少1台。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8.3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4配备除安全管理负责人以外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至少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件、质量事故。

3.11.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11.4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1个标段排名第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1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8月2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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