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室外零星维修、小型改造工程框架协议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室外零星维修、小型改造工程框架协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通过招标,选聘一家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开展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室外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及小型改造工作,满足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日常服务接待需求。
2.2 施工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南264号 。
2.3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管线维修、检查井维修、湖堤修复、墙面卷材防水、保温隔热屋面、屋面卷材防水等施工,承包人且应配合发包人办理消防报审等相关施工审批(如涉及),提供所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材料的供应及安装、试验、法定机构的送审、验收、完工清理直至交付发包人使用。
2.4 工 期: 本框架协议项目有效期3年 。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2.5.1.如有紧急维修、抢修时,乙方响应时间应能满足甲方要求。
2.5.2.本项目甲方无法提供食宿及办公场所,中标单位需自行解决自有人员食宿及办公问题。
2.5.3.本项目甲方为服务接待型单位,乙方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一切以不影响甲方会议接待为前提,包括入场时间、施工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临时中断等,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清单中,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5.4.本项目甲方只提供单个正在发生项目材料临时存放场地,不提供中标单位自有机械及施工及器具存放场地和库房,中标单位需自行解决 。
2.5.5 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以中标单位所报的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资质。
3、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至今)需提供至少三项市政工程或建筑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或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包包含机电安装工程内容)类合同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一百万元,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首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项目经理(负责人)需持有二级建造师(建筑或市政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有安全B本),现场专职安全员需持有安全员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1日17时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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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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