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滨海盐碱地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沧县)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沧州市滨海盐碱地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沧县)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农字(2025)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州市滨海盐碱地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沧县)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沧县总建设规模2427.00亩,农村“四旁”植树工程为2272.50亩,农田林网工程为154.50亩。项目建设范围涉及15个乡镇,68个村。农村“四旁”植树涉及54个村,113个小班,其中110个线图斑,3个面图斑;农田林网工程涉及19个村,28小班。其中,部分村兼顾农村“四旁”植树工程与农田林网工程。一标段:兴济镇、薛官屯乡、风化店乡、仵龙堂乡4个乡镇,共计24个村庄,44个小班。“四旁”植树面积为555.23亩,农田林网面积为47.421亩,合计造林面积602.651亩;二标段:姚官屯镇、汪家铺镇、捷地乡3个乡镇,共计15个村庄,31个小班。“四旁”植树面积为578.715亩,农田林网面积为20.257亩,合计造林面积598.972亩;三标段:李天木镇1个乡镇,共计10个村庄,26个小班。“四旁”植树面积为568.61亩,农田林网面积为56.371亩,合计造林面积624.981亩;四标段:杜生镇、高川乡、纸房头镇、大官厅乡、张官屯镇、刘家庙乡、旧州镇7个乡镇,共计19个村庄,40个小班。“四旁”植树面积为569.94亩,农田林网面积为30.455亩,合计造林面积600.395亩。建设地点为:沧县境内。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种植施工,种植施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养护期,养护期三年。标段划分:4个标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对供应商在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309:00至2025-08-1917:3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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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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