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公用系统升压站涉网设备主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新疆丝路坤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丝路国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公用系统升压站涉网设备主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机组容量:4×660MW燃煤发电机组
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电投五彩湾北二电厂
交货期:收到通知后30日内完成备货及相关厂家到场,分为一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日期及数量由招
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方式:招标
2.3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签订。
2.4招标范围
标段
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
(元)
31-3新疆准东
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公用系统升压站涉网设备主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公用系统750kV升压站NCS系统、远动系统、电能量采集系统、故障录波、PMU系统等涉网设备后台主机硬件、软件相关设备升级改造服务,详见第二卷第五章技术规范“二、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31-3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公用系统升压站涉网设备主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招标材料货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根据国家或相关行政部门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范围中须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提供公安部出具的销售许可证和检测报告(详见招标人供货要求清单);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220kV升压站或变电站调度自动化设备运维或销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5)投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出具书面保证文件;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性能和质量出具保证文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设备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代理证书,以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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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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