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电力集团冠县一号风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招标
本项目为山东能源电力集团冠县一号风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山能(冠县)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能源电力集团冠县一号风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2.2项目规模:本工程由冠县一号40万千瓦风电场220kV升压站220kV配电装置区新设1回出线,占用升压站本期出线间隔,拟采用架空方式,向北出线;最终架设至220kV长顺站实现并网(本期在220kV长顺站220kV侧扩建1个出线间隔,长顺站间隔扩建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长顺站220kV配电装置主接线不变)。新建线路路径长度16.15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15.5km,单回电缆线路0.65km,线路曲折系数1.38。
新建线路导线拟采用2×JL/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每相2根、水平排列),地线拟采用两根OPGW复合光缆;新设角钢塔基础拟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电缆采用YJLW02-127/220-1×2500铜芯电缆,预制管廊敷设。沿风电场-长顺站新建架空线路架设2根48芯光缆,其中OPGW光缆长度2×15.5km,管道光缆长度2×0.65km,形成风电场-长顺的双48芯光缆路由。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12月25日前具备倒送电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送出线路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试验、调试、试运、服务(专题报告编制及报批、政府合规性文件办理、缺陷责任期内的运维服务等)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招标人组织的并网验收、移交生产、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
包含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水文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设计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负责线路规划设计方案、水保、压矿、环水保“三同时”实施方案等本工程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报审并取得审查意见;负责送出线路选址意见、路径批复、军事审查意见、环评批复(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环评、航空器导航和通信电磁环境评估)、水保批复、压矿批复、使用林地许可、涉路评价、防洪评价、民航净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合规性文件办理;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验收、仓储保管、质量检测;临时用地(场地租金、占用补偿、场地清理、复垦和植被恢复等)、线路走廊清理(按照输电线路建设规程、规范的要求,对线路走廊内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经济作物等进行清理和赔偿,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光缆安装、辅助工程施工(军事防护标识施工等)、施工辅助措施、环水保措施落实及验收、接地、设备名称及安全标识牌、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在线检测、线路跨越穿越钻越施工、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对侧站系统通信对接、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备案,对侧站施工工作票的办理,停送电申请、方案措施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调试(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220kV送出线路的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等)、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施工期间的政府、民事协调,停送电手续办理、进站手续办理等)、移交前的维护保通、招标人负责范围的配合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2.5质量要求
(1)满足行业及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2)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无一般性质量缺陷。
(4)过程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资料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工程资料档案标准的规定,并按照地方档案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施工图和竣工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发包人要求数量提供,同时负责将电子版文件按照发包人要求录入发包人数字档案系统。
(5)工程移交电网时,工程资料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国网公司关于输电线路建设相应的标准、要求,符合国网公司回购新能源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要求。
2.6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应至少具有2个新建或迁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线路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业主联系人及电话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2)项目经理近5年内主持过2个以上完整的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电线路工程的总承包建设工作经验(需提供合同业绩证明)。
(3)设计负责人近3年担任过1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线路工程的设总或副设总。
(4)安全负责人近3年担任过1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线路工程的安全负责人。
特别说明:
1.当实际线路长度变化范围超过5%时按以下原则调整:按照线路增减长度和线路单位造价调整;线路实际长度以施工图纸为准,设计路径以当地规划部门批复的规划路径为基础,长度变化需招标方、监理、承包方三方见证认可。
2.投标人负责除①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工程监理、环水保监理(监测)②塔基永久占地(如有)/长期租地的补偿③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转除外)、生产车辆购置、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标段建设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临时用地租赁及补偿、专题报告编制、合规性文件办理、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线路陪停费用、军事防护标识施工)、对侧站系统通信对接、环水保措施落实及验收、试验、调试、试运、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图;(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一级及以上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7.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8.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效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9.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以来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2日起至2025年08月18日23:55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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