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项目对昌北机场净空影响分析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各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D13-12新昌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项目对昌北机场净空影响分析服务项目
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总体描述)本次标段涉及新昌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是按照现行净空审核要求,完成新昌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一座烟囱和二座冷却塔建设点位对昌北机场净空影响分析报告的编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影响分析、对现行传统仪表飞行程序影响分析、对总规传统仪表飞行程序影响分析、对现行PBN飞行程序影响分析、对总规PBN飞行程序影响分析、对现跑道飞机性能的影响分析、对规划跑道飞机性能的影响分析、对导航台电磁环境保护区影响分析、对目视助航设施影响分析、对机场最低监视引导高度的分析并根据《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遮蔽原则应用指南》相关遮蔽原则,利用现有烟囱和冷却塔进行遮蔽安全分析等。根据民航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并根据民航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二是配合招标人取得民航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有效期为三年。
目前已具备公开挂网条件,现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计划服务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7月30日(以实际需求为准)
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0月30日(以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准)
质量标准:报告编制质量及深度应满足国际民航组织及中国民航相关现行的行业技术规章规范的要求,通过民航主管部门的审查,并配合招标人取得民航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D13-12新昌电厂2×
1000MW机组扩建项目对昌北机场净空影响分析服务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投标人应是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公布的《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2025年最新一期)内备案的飞行程序设计单位;(2)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应至少完成2个风电或煤电类项目对机场净空影响分析的服务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复印件需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民航空中交通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项目负责人须在民航局官网最新公布的《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备案人员名单中。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方的正式在职人员,以投标人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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