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D13-13高店及铁炉一级大坝内观监测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各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D13-13高店及铁炉一级大坝内观监测系统改造
高店及铁炉一级大坝大坝内观监测系统改造所需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伴随服务:(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工期:(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D13-13高店及铁炉一级大坝内观监测系统改造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投标人具备系统集成及相应的计算和施工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应具有2个及以上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改造项目且运行超过2年的成功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和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本标段接受分包,分包项目仅限施工土建部分,成交供应商若不具备相应的施工承建能力,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施工土建实施内容分包的,应当在响应
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时,须获得设备生产厂商关于本项目的投标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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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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