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化工2025年设备更新分析仪器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2025年设备更新分析仪器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7067,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包头市规划的九原区工业开发区南区内。设备安装位置位于包头化工公司分析检测中心楼内,投标人需严格遵从包头煤化工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影响控制室内各操作站的运行及工艺人员工作,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投入,保证安全、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实时,最终达到完整交付使用的目的。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
本次招标项目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设备更新分析仪器采购,招标范围如下表: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数量
单位
1
11340789
颗粒检查仪\PA66
1.000
台
2
12266463
色谱仪\GC-2030
1.000
台
3
12266463
色谱仪\GC-20309
1.000
台
4
12516034
便携式粉尘检测仪\HMFC-D-BXS
1.000
台
5
12531050
热变形维卡温度测试仪\No.148-HD-6-T
1.000
台
6
12814237
熔融指数仪\MFLOW
1.000
台
7
11340122
全自动色度仪\PFXi195/2
1.000
台
8
12287167
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890Titrando
1.000
台
9
12463923
卡尔费休水分仪\831KFCoulometer
1.000
台
采购范围包括现场安装调试等。
2.1.3项目地址: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楼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买方通知120天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包括分析仪或颗粒检查仪或色谱仪或测试仪或指数仪或色度仪或水分仪的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01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06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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