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沙山电厂1号炉等离子系统改造设备招标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8-1417:00:00
第一章招标
大唐浙江分公司乌沙山电厂1号炉等离子系统改造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大唐浙江分公司乌沙山电厂1号炉等离子系统改造设备招标项目招
标人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
号炉等离子系统改造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SHZJ-202508WZ-04
2.2建设地点: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锅炉
2.3建设规模:650MW
2.4建设工期:50日历天
2.5设备名称:1号炉等离子系统
2.6数
量:1台套
2.7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规范
2.8招标范围:主要采购1台套等离子点火设备及其辅助系统。等离子点火
设备主要包含但不限:等离子发生器、等离子燃烧器、配电控制柜、电源负荷等;
辅助系统主要包含但不限:载体空气系统、冷却水系统、图像火检系统、热控系
统等,原有等离子一次风监测系统利旧。投标人负责指导设备安装及设备调试工
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9交货地点: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库房
2.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
2.11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台套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等离子系统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2.1.2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最新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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