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所属光伏电站、风电场智慧场站项目招标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8-1317:00:00
1.招标条件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年光储电站、佐龙光储电站、安平光伏电站、鹿江光伏电站、瑞阳光储电站智慧巡检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最终用户为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抚州东乡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大唐国际寻乌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峡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抚州临川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WH04-202508-WZ23
2.2项目名称:安年光储电站、佐龙光储电站、安平光伏电站、鹿江光伏电站、瑞阳光储电站智慧巡检项目、前贡光伏无人值守智慧场站建设项目、乱罗嶂风电场、峡江光伏、金龙光储电站升压站智慧巡检改造项目。
2.3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罗坊镇、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八景镇、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圩上桥镇大桥村、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乱罗嶂风电场、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南元光储电站、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金龙光储电站。
2.4建设规模:本项主要内容为前贡光伏新建智能巡检系统,通过加装视频监控摄像头及其他各类前端感知设备等硬件设施,并配套新建智慧场站专用平台软件的方式作为主要建设内容,同时升级场站电气五防系统、增加七氟丙烷等重要消防设备,把消防系统、五防系统、电度表及其他场站智能巡检平台相关数据接入南昌新能源集控中心,实现前贡光伏场站无人值守智慧场站建设。
乱罗嶂风电场、峡江光伏、金龙光储电站升压站智慧巡检改造项目系统建设包含:升压站室外设施监测、开关室监控、继保室监控、场区外围安全防
控。实现在集控中心和乱罗嶂风电场、金龙光储电站、峡江南元光储电站对场站生产区域、生产设备的监测、办公公共区域监测的闭环覆盖。本项目在场站实现本地化部署及边缘计算,将场站侧设备及系统接入至集控中心现有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平台,并将场站无人巡检报告定期自动上传至江西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控平台,实现智慧巡检系统与安全生产管控平台、集控中心系统无缝衔接,实现集团公司无人值守场站的要求。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2.6招标范围:对前贡光伏无人值守智慧场站建设、安年光储电站、佐龙光储电站、安平光伏电站、鹿江光伏电站、瑞阳光储电站升压站进行智慧巡检项目建设包含:数据实时监测、动环数据监测、相关设备巡检、安防系统告警展示等内容。
对乱罗嶂风电场、峡江光伏、金龙光储电站升压站智慧巡检改造项目系统建设包含:升压站室外设施监测、开关室监控、继保室监控、场区外围安全防控。实现在集控中心和乱罗嶂风电场、金龙光储电站、峡江南元光储电站对场站生产区域、生产设备的监测、办公公共区域监测的闭环覆盖。本项目在场站实现本地化部署及边缘计算,将场站侧设备及系统接入至集控中心现有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平台,并将场站无人巡检报告定期自动上传至江西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控平台,实现智慧巡检系统与安全生产管控平台、集控中心系统无缝衔接,实现集团公司无人值守场站的要求。
乱罗嶂风电场、峡江光伏、金龙光储电站升压站智慧巡检改造项目系统建设包含:升压站室外设施监测、开关室监控、继保室监控、场区外围安全防控。实现在集控中心和乱罗嶂风电场、金龙光储电站、峡江南元光储电站对场站生产区域、生产设备的监测、办公公共区域监测的闭环覆盖。本项目在场站实现本地化部署及边缘计算,将场站侧设备及系统接入至集控中心现有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平台,并将场站无人巡检报告定期自动上传至江西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控平台,实现智慧巡检系统与安全生产管控平台、集控中心系统无缝衔接,实现集团公司无人值守场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新能源场站无人巡检或无人值守或智慧场站建设相关类似业绩;
且每项业绩中须包含无人值守建设、智能巡检、无人机巡检、机器人巡检、智能预警与设备能效分析、智能安防与消防、数字地图、智慧运检平台集成8项功能中的3项及以上内容。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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