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内江经开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110kV主变及其附属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详见各项目概况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服务期
信息服务费
(元)
内江经开区100MW/200
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110kV主变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内江经开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110kV主变压器及其附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0kV主变压器、110kV中性点成套装置及在线监测装置等的供货、运输、交付、现场调试、技术服务等工作。
2.其他包括运输、保险、现场交货,现场安装指导、试验、调试、参与项目试运行、配合验收及移交生产、培训、售后服务等;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合同签订后60天内现场到货。(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通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内江经开区
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110kV
主变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项目均超过2年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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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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