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内江经开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详见各项目概况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服务期
信息服务费
(元)
内江经开区100MW/200
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工程监理
内江经开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
目储能电站、110kV升压站(含附属建筑物及场内
道路等)、110kV送出线路(含间隔扩建)等工程
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协助公司进行以控制造价、进度、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为
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本工程项目全面
地实现造价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达到国网电力公司并网运营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达标投产各项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通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内江经开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工程监理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同类型同等级或同规模及以上的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监理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总监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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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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