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蟠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石桥市蟠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大石桥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大区备【2024】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石桥市蟠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金桥街道办事处太公堡村。
建设规模:本次改造一栋业务楼、附房1、附房2、两栋厂房、连廊电梯、食堂健身房、园区内道路铺装及绿化、车库、消防泵房、给水房、室外环境外网、北大门、东大门、亮化工程、充电柱车棚、停车位等相关设施。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25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8月28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5年9月22日
标段名称:大石桥市蟠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工程
标段招标范围:多媒体-音视频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停车场车辆识别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机房门禁监控动环系统等。
标段类别:施工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5366772.74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缴纳方式: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4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7月25日17:00时至2025年8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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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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