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中卫电厂厂区排洪渠左岸边坡支护及入厂道路改扩建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厂区排洪渠左岸边坡支护及入厂道路改扩建工程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6717,招标人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采用原址扩建方式建设,扩建厂址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内,在一期2×350MW厂址东侧连续扩建,本期规划占地61公顷,厂址西临宁钢大道。园区已规划建设完成,距中卫市中心12公里,距沙坡头机场13公里。本项目包含排洪渠左岸边坡支护施工、排洪渠入新井沟涉及相关障碍物(燃气管线、供水管线、绿化水管、通讯电缆)改道设计施工及入厂道路改扩建等工程施工范围。
2.1.2招标范围:
负责完成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厂区排洪渠左岸边坡支护及入厂道路改扩建工程全部施工,主要施工范围包括:排洪渠边坡支护工程、道路工程、燃气管线迁改工程、中水管线迁改、绿化管道防护、通讯电缆防护等工程,以及其他零星工程的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300日历天,计划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须做好施工组织,合理控制本工程各分项目的施工工期,按招标人各分项施工工期要求完成施工。
2.1.5项目地点:宁夏中卫市中卫工业园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1或GB2)。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包含工业建筑主体或民用建筑主体)施工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9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4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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