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送风机、一次风机、引风机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送风机、一次风机、引风机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送风机、一次风机、引风机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总投资近60亿元,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产。
2.2招标范围: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2台锅炉配套的4台送风机及其附属设备、4台一次风机及其附属设备、4台引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2.3供货期:按照合同生效及里程碑计划确定。具体交货、施工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配套送风机供货合同业绩2份(不含改造)、国内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配套一次风机供货合同业绩2份(不含改造)和国内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配套引风机供货合同业绩2份(不含改造),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证明性材料等,需能证明投运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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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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