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太本站镇人民政府340KW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340KW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41,943.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340KW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41,943.9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41,943.9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340KW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341,943.92-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340KW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340KW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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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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