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项目环保手续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项目-环保手续,招标人为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项目-环保手续
2.2项目编号:0724-
2.3招标内容:依据新材料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及行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项目实施相应环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报告编制、评估和评审等环节),项目实施后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含:报告编制、评估和评审等环节)、项目工程建设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变更《排污许可证》登记(含:变更登记、评估和评审等环节)、项目工程建设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修编《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含:修编登记、评估和评审等环节)和涵盖各阶段工作实施所需的“三废一噪”检测和周边企业、民意调查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与环保工作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止。
2.5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医路41号。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项目金额: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10.20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含自行清算或被申请强制清算)或破产程序(含破产清算程序或破产重整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通过资格评审。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通过资格评审。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及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或查询截图与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并提供相关网站登记截图,且未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及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或查询截图与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配备至少一名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登记截图和2025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至投标截止之日,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投标人成立至今为其购买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允许“三废一噪”检测专业分包,专业分包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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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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