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
报名日期: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
项目名称: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我公司对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
一、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1.1新能源试验室建设项目-9号厂房新能源试验室改造,利用9号厂房内北侧区域进行改造,约15000平方米(约占原厂房总面积的30%,原厂房为二层钢框架结构,室内地面、楼面、室内防火墙、辅房、玻璃隔断、疏散楼梯间、电梯工程、外围护结构及外墙装饰装修已施工完毕)。
本次改造区域主要功能为新能源试验室,其中包括:电驱动系统试验、电池系统测试、动力总成系统测试、系统环境模拟测试,试验室功能火灾危险类别主要是丁戊类(局部区域为丙类)。
1.2新能源试验室建设项目-新建甲类测试厂房,建筑面积1384.8平方米,火灾危险类别为甲类,单层钢框架结构,高度12.5米。
1.3新能源试验室建设项目-厂区工程,包括与甲类测试厂房相关的绿化、厂区改造、综合管网、管沟等建安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6:00。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拥有房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否则须另提供上级单位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工程开标前,至少具有三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工业类厂房总承包施工业绩(必须竣工验收投用)
2.其它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项目预算。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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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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