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2025年度肥料采购
预算金额:38984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复合肥
862
吨
1.产品要求:氮磷钾肥,型号15-15-15,含NPK≥45%,符合GB/T15063-2020标准,硫基肥,用于现有林改培(杉木、木荷等)、油茶、林下经济作物(五指毛桃、岗梅、菊芋、黄精、黄栀子等)追肥。须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包装要求:包装需标明养分含量、生厂厂家、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
3898400.00
2
有机肥
358
吨
1.原材料:经菌种发酵腐熟后、粉碎加工而成有机肥。不得选择以污泥、矿渣、垃圾为原料的有机肥。
2.包装要求:有机肥包装应用内塑外编且封口完好,厂家原装正品新货,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包装需标明养分含量、生厂厂家、生产日期、执行标准、活菌种类及保质期等信息。
3.产品要求:有机质(以烘干基计)≧45%,氮磷钾(以烘干基计)≧5%,有效活菌数≥0.2亿/g(含枯草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胶冻样类芽孢杆菌、巨大芽孢杆菌至少两种及以上),用于现有林改培(杉木、木荷等)、油茶、林下经济作物(五指毛桃、岗梅、菊芋、黄精、黄栀子等)追肥,符合NY884-2012《生物有机肥》标准,植物源有机肥。须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菌种、有效活菌数检测报告。
预算总金额:叁佰捌拾玖万捌仟肆佰元整(¥3898400.00)
注: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采购人项目实施进度及采购人供货通知分批次供货,采购人下发每批次供货通知10日内需将货物送至指定的帽子峰林场、长潭里林场、烂泥迳林场、毛竹林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机肥《肥料登记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则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机肥《肥料登记证》,以及所代理肥料品牌出具的授权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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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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