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运营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劳务服务供应商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为确保安防科技公司各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根据市场化经营需要,安防科技公司拟选取最多十家劳务服务供应商,建立劳务服务供应商库,后续根据安防科技公司具体项目情况分批次进行库内采购,拟发布的库内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安防科技公司既有及新增的劳务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具体的工作任务由采购人根据企业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统一安排,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执行,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1.2工期/服务期:服务起止日期以安防科技公司通知为准,累计不超过36个自然月。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磋商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安保服务类项目业绩(限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或承接的不少于30人的劳务服务类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分年度签订合同的,视为一个业绩,业绩时间按照首年度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总价或人数或内容或合同签订时间,另须提供业主证明)
2.4其他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磋商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磋商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磋商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被南京地铁运营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磋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参加本次磋商。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项目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4.1本项目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09:00起至2025年7月15日17: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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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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