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新能源公司、无锡分公司九座电站智慧场站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地点概述
标段4:建湖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66MW(分五期建设),2011年12月一期20MWp;2013年7月二期10MWp、三期10MWp;2014年8月四期20MWp;2014年12月五期6MWp;电站建有110kV升压站一座,8条集电线路经20kV母线汇集后升压至110kV并入电网。
滨海风电220kV项目总装机容量312.3MW,于2013年建成投运;电站建有220kV升压站一座,12条集电线路经35kV母线汇集后升压至220kV并入电网,滨海北风电场安装120台风机。
滨海风电110kV项目总装机容量131.9MW,于2013年建成投运;电站建有110kV升压站一座,6条集电线路经35kV母线汇集后升压至110kV并入电网,滨海北风电场安装65台风机。
洪泽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40MW,2013年10月并网。电站建有110kV升压站一座,7条集电线路经35kV母线汇集后升压至110kV并入电网。
贾汪风电110kV项目总装机容量74MW,于2017年8月建成投运;电站建有110kV升压站一座,5条集电线路经35kV母线汇集后升压至110kV并入电网,贾汪风电场安装37台风机。
东海协鑫项目总装机容量35MW,于2018年6月建成投运;电站通过7条集电线路经10kV母线汇
集后并入电网。
灌云协鑫项目总装机容量20MW,于2018年6月建成投运;电站通过4条集电线路经10kV母线汇集后并入电网。
项目地点:各项目现场。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服务期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DNYZC-20
73.4江苏新能源公司、无锡分公司九座电站智慧场站建设项目
从场站安防、日常巡检、运行监控、智能运维四个方面对滨海风电220kV站、滨海风电110kV站、建湖光伏、贾汪风电、洪泽光伏、灌云协鑫、东海协鑫电站(江苏新能源公司)、利港光伏、杨巷风电电站(无锡分公司)进行智慧化改造。在场站已有智能设施基础上,通过新增或升级改造,将多场景智能设备进行融合,构建场站一体化智慧管控平台,具备数据采集、接入、分析及上传功能。利用信息化、智慧化手段为现场人员结构优化、智慧运维赋能,真正实现新能源电站无人值守,努力打造江苏公司智慧化标杆电站。实施内容招标书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预期成果及其表现形式:
(1)智慧场站管控平台;
(2)智慧化场站升级改造(内容详见本标书技术规范要求)
(3)《智慧场站建设项目》工作报告(按招标单位分别出具)。
项目整体进度:
江苏新能源公司:本项目实施工期
两个月,全部实
施工作要求在
2025年10月30
日前完成,并于
2025年12月30
日前完成项目验
收。
无锡苏州分公司:本项目实施工期
两个月,全部实
施工作要求在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并于
2025年11月30
日前完成项目验
收。
/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资格条件
DNYZC-
73.4江苏新能源公司、无锡分公司九座电站智慧场站建设项目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和国电投江苏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新换发的承装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试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电子证照;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智慧电厂或新能源智慧场站建设同类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合同范围、签字及盖章页等)的复印件及合同验收时间或完工证明文件等。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与招标项目同类项目管理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应具有第三方认证审核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全天。
4.3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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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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