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冷却塔进风口防冻设施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中煤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2×660MW工程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冷却塔进风口防冻设施
截标/开标时间:2025-7-1410:00:00
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6-2716:12:32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5-7-112:00:00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煤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2×660MW工程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冷却塔进风口防冻设施设备采购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京能秦皇岛第二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煤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2×660MW工程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冷却塔进风口防冻设施设备采购
2.2项目业主:京能秦皇岛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2.3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为中煤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2×660MW工程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冷却塔进风口防冻设施设备(含安装)、随机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交货地点:中煤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2×660MW工程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西区内下徐各庄,本期工程规划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若为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应答的,应提供其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安装任务的成员应具备)。
3.2业绩要求:近五年应具有至少1项600MW机组冷却塔防风防冻装置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业绩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装机容量和其他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则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文件资料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3.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等、未进入清算程序、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
(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且未在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及集团公司停用名单中。(提供承诺函)
3.5安全要求:近一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应答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答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除上述应答人资格要求中的特别说明外,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应答人资格要求第3.2条业绩的要求;
②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应答人资格要求第3.3条、第3.4条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中具有相同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相同工作的,应分别具备符合相应要求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标书费与应答保证金的递交和应答文件的递交等工作。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公告签收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日12:00时
4.2获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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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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