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2025-2026年盐酸、液碱等3项化学药剂集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569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2025-2026年度福建公司所属火电企业机组运行期间次氯酸钠、盐酸、氢氧化钠采购,年度框架合同(统采分签),分批次供货,预计供货数量及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资名称 | 项目单位 | 暂估数量(吨) | 合计数量(吨) |
1 | 11290896 | 盐酸≥31% GB320 优等品 | 石狮公司 | 950 | 4100 |
福州公司 | 1400 | ||||
晋江公司 | 300 | ||||
连江公司 | 1000 | ||||
龙岩公司 | 450 | ||||
2 | 10771033 | 离子膜液碱32% | 石狮公司 | 950 | 4550 |
福州公司 | 1400 | ||||
晋江公司 | 350 | ||||
连江公司 | 1400 | ||||
龙岩公司 | 450 | ||||
3 | 10814879 | 次氯酸钠10% | 石狮公司 | 3000 | 4012 |
福州公司 | 600 | ||||
晋江公司 | 300 | ||||
连江公司 | 100 | ||||
龙岩公司 | 12 |
(2)福建公司所属发电公司地址:
序号 | 单位名称 | 简称 | 地址 |
1 |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 | 石狮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1号 |
2 |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 福州公司 |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
3 | 国能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 | 晋江公司 | 福建省晋江市安东工业园区安济路7号 |
4 | 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 | 连江公司 | 福建省连江县下宫镇滨海路203号 |
5 | 国能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 | 龙岩公司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三路6号 |
(3)供货要求:本次采购为年度框架合同,采购数量为预估。投标方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接通知后48小时内送货至现场,如遇紧急情况24小时内送货至现场。
(4)供货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合同统采分签。
(6)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化学药剂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代理商授权书及其所代理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许可证许可范围均须包含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品种类别:第三类)。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次氯酸钠或盐酸或氢氧化钠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中次氯酸钠或盐酸或氢氧化钠的单品供货量须达到1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2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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