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洛塘渠河道清障及补水泵站提升工程施工施工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洛塘渠河道清障及补水泵站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惠城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计划投资16.82亿元,主要是完善中心城区排涝设施、现有排涝站闸改扩建、排洪渠整治、高新区内河道防洪达标治理、东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河涌治理、部分片区供水管网提升、东江干流岸线修复等。项目分批分标段实施,本项目拟实施的河涌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洛塘渠河道清障及补水泵站提升工程,其中:洛塘渠主河道清障工程:水口大道桥上游(桩号洛1+145.60)到临江排涝站前池(桩号6+574.27)之间的洛塘渠河道,清障长度为5.43km;新民补水泵站提升工程:补水渠道全段(即新民补水泵站到洛塘渠汇入口),提升长度为2.84km;补水泵站机组提升,重建泵站出口消力池一座。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资料为准)
招标内容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洛塘渠河道清障及补水泵站提升工程的施工及保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涝站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资料为准)。
工期(交货期)
施工工期45天。
最高投标限价
1501.39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
3.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相关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3.5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附相关网页截图)。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5-06-1017:00:00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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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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