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白鹤电厂电力有限公司白鹤电力公司输煤系统部分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
2.1项目概况、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工期
招标文件
价格(元)
白鹤电力公司输煤系统部分除尘器改造项目
此次改造拟对8个原煤仓改造为脉冲反吹式除尘器,同时在犁煤器卸料口安装可拆式防尘罩和密封挡尘帘;在5处皮带导料槽处改造为可翻转滑板式除尘导料槽和微动力在线除尘器;在1号皮带甲乙侧两处改造为2套脉冲反吹式滤筒除尘器;在碎煤机处加装两台套脉冲反吹式滤筒除尘器。总计17台套。并负责所有设备及系统的供货、安装施工和调试,以及影响施工的原除尘器相关设备设施的拆除退库。
详见《重庆白鹤电厂电力有限公司输煤系统部分除尘器改造项目安全技术环保规范书》。
(1)因此次改造工作点较多,且受招标单位存煤、配煤、机组负荷需要双侧皮带运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较多的不能连续施工时间段(施工只能在单机、双机低负荷部分时间段进行)。投标方应该充分考虑电厂运行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施工人员多次往返或施工中途停工的的现实问题。该工程最晚完成时间不晚于2026年5月31日(除甲方原因外)。
如因招标方单位被上级或国家关停等不可抗力原因,招标方有权以实际施工完成的设备及工程量进行实际费用核算。所以投标方报价应该分别就不同除尘器型式分别报价(原煤仓除尘器8台套;皮带中部和尾部除尘器5台套;碎煤机层除尘器2台套;1号皮带除尘器2台套)。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条件
白鹤电力公司输煤系统部分除尘器改造项目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第三方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应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电投重庆公司或招标人禁止投标的情形;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或招标人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7)对于集团公司、重庆公司或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且未进入国家电投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重庆公司系统内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的承包商。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方具有皮带输送系统除尘器(降尘装置)生产能力,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输煤(或矿石)皮带除尘器供货、改造或加装施工的业绩不少于2个(供货业绩1个,施工业绩1个);同时具有建筑企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只能是供货商,供货商应具有皮带输送系统除尘器(降尘装置)生产能力,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输煤(或矿石)皮带除尘器生产供货的业绩不少于1个;其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企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输煤(或矿石)皮带除尘器改造或加装施工的业绩不少于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