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线下中粮集团定向儿童活动中心改造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中粮集团定向儿童活动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90000.00元
最高限价:8455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修购2025B001417528中粮集团定向儿童活动中心改造项目1批89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付款方式:该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即工程基本完成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30%;办理竣工结算经审计后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30%;同时扣除合同质量保证金3%,质保期满后退回。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4、质保期:①设备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采购人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②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5、货物验收要求: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一起进行到货验收,且由成交供应商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6、售后服务: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11小时;非工作期间为24小时应急服务。7、培训要求:①现场培训: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②集中培训: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可向采购人提供使用和维修技术人员培训。8、功能复杂且系统升级更迭频繁需提供终身安装、调试、培训、升级及设备功能技术参数调试、多次培训服务,9、其他要求:①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单位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和责任。②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应加强安全教育,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1日08:00至2025年06月0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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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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