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两校区消防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水电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运行维护范围:
①35KW变电所及10kv配电房【变压器上桩头至设备末端,仅值班不需要维修】;②10KW配电房六座【配电房出线至各房间设备末端,巡查维修】;③应急发电机组1200KV一台,主要提供手术室、ICU、供应室、血透室等应急电源使用;④应急发电机组80KV二台,供人防应急电源使用;⑤新全院区范围内的给水管路【水表至管道末端设备】白天巡查、维修等(含2座水箱,每座水箱120m³,共8台水泵,6台常用,2台备用);⑥雨水管道检修(进水口至室外第一个雨水井,含疏通);⑦对现院区现有亮化工程进行维护;⑧含电茶炉、微波炉维修;⑨污水排水管道检修(从排水口至室外第一个污水井,含疏通)
配电所及配电房须人员24小时值班、维护、检查和设备故障抢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投标时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并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5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投标时提供操作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值班人员】。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6-231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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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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