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有关损益鉴证工作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通辽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有关损益鉴证工作服务项目
1.2采购人:通辽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
通辽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有关损益鉴证工作,现就相关服务工作通过询比采购的形式,选择有实力、有业绩、具有丰富经验公司担任本次采购项目的中介机构。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范围:通辽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有关损益鉴证工作,现就相关服务工作通过询比采购的形式,选择有实力、有业绩、具有丰富经验公司担任本次采购项目的中介机构。被选中的机构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符合采购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资产损益鉴证报告,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3主要服务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益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益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明。
2.5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为6700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6如果参与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且其符合公告要求,并且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且为依法设立并具有执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事务所)
(2)信誉要求:
1).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函);
3).最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4).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成立公司自成立起算)三份专项审计类业绩的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现行有效的审计类相关业务许可证,不存在被国资委、证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处罚暂停或终止业务的情形。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4.1购买方式
⑴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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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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