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2025年假肢矫形器制作材料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2025年假肢矫形器制作材料项目
预算金额(元):17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2025年假肢矫形器制作材料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2025年假肢矫形器制作材料项目假肢装置及部件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7500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175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2.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残疾人福利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2.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3.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610:55:40至2025-06-03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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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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