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5-2026年省内循环邮袋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5-2026年省内循环邮袋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5-2026年省内循环邮袋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三道呼和浩特邮区中心。
2.4交货期:乙方应在采购方单方签字盖章订单发出之日起10日内将确认生效的订单送达采购方。。
2.5中标供应商: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一主一备,备用供应商份额不予承诺。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L01型邮袋8元/条,L02型邮袋6元/条,L51型邮袋7.8元/条,L52型邮袋5.8元/条,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投标人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4因存在违约情形,本项目不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4-2025年区内循环邮袋项目”(项目编号:ZJNMG-ZCHW-20240718)中标供应商投标。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1日上午9:00至2025年05月27日下午17:00(登录后查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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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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