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整体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新建北院区综合楼项目(三)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如有):28000000,9000000
采购需求:
包名称: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整体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新建北院区综合楼项目(三)A包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数量: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A包:血管造影机3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包名称: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整体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新建北院区综合楼项目(三)B包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B包:血管造影机1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服务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若同一个投标单位在多个包中同时综合排名第一,则按照包正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2)、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名称1、2,收到招标人发货函后9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名称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名称1、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5、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注:1.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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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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