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炼油部设备更新项目引风机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炼油部设备更新项目引风机,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引风机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5年炼油部设备更新项目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引风机
1.000
台
2
鼓风机
1.000
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商需提供近5年类似工况防爆风机功率不小于110kW,成功运行2台供货业绩证明。该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复印件、表明上述要求参数的技术协议、用户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使用证明文件。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技术否决项单列,作为附件上传)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的主要参数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5月15日14时0分至2025年5月22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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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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