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食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加工车间质量检测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食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加工车间质量检测项目已由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津东疆自贸审【2025】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食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4000000元,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84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5600000元,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60.00%,自筹及其他资金4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1110.34平方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食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对综合加工车间局部进行改造,房屋改造面积1110.34平方米,建设食品质量检测线,采购相关食品质量检测设备。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山西道278号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1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食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加工车间质量检测项目(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综合车间二层局部空间装修改造,改造面积1110.34平方米,工作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强电设备安装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设备安装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标段投资额6253806元。2.4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7月26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21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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