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医用纯水、医疗防护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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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医用纯水、医疗防护工程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盐山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盐山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01.2601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医用气体工程(全院预计870个供气点位),二标段医用纯水工程(内镜中心、口腔科、检验中心、透析中心、消毒供应室等反渗透纯水设备),三标段医疗防护工程(医疗设备的防护),建设地点:盐山县人民医院。2.1.2计划工期:90日历天。2.1.3质量标准:合格。2.1.4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医用纯水、医疗防护工程(一标段医用气体工程)。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070486.6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GC2及以上)资质。(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规定执行。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07 09:00至2025-05-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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