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邢台中兴支行新址装修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各项招标采购已由无以无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中兴支行新址位于邢台市信都区郭守敬南路38号1号房,支行面积789.17㎡(一层405.77㎡、二层383.4㎡),拟对邢台中兴支行新址的装修改造。本次装修工程主要项目有:装修(含基础装修、加固、地暖、标识等)、综合布线、空调、消防(消防水电、强排烟、气体灭火等)、安防(监控、报警等)等。计划工期要求:45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施工过程中除非有招标单位签字认可的顺延工期证明,否则不得延长施工工期。
2.2招标范围:按我方要求及设计图纸对邢台中兴支行新址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三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安B本安全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4.企业成立一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无重大不良经营记录。5.具有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与银行合作类似案例经验,与我行有历史合作的应在期间无违约或严重过失行为。6.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8.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11.若中标本项目,应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12.充分理解兴业银行项目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13.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14.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30至2025-05-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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