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重症和心理健康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情况
项目编号:[23000
项目名称:重症和心理健康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2,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工程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956,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工程监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56,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且出具完整审计报告,并配合完成相关审计备案手续止。其中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开展。
合同包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7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7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且出具完整审计报告,并配合完成相关审计备案手续止。其中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开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方为有效。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官方网页截图,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3)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注:采购完成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上述材料进行核实。
合同包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土建或相关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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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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