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及脱硫石膏综合处置(3年)招标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进度
哈密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及脱硫石膏综合处置(3年)
2025年5月-2027年5月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
术
规
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
(元)
哈密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及脱硫石膏综合处置(3年)
1批
哈密燃机2025-2027年石灰石粉采购及脱硫石膏综合处置的采购,包括相应的供货、运输、安全保证、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招标说明:按照公司“一次招标采购、分期生效实施”的原则,本次招标范围为三年时间内哈密燃机预估总供应量,合同按照一年签、分月实施的原则签订。)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2025年5月-2027年5月
新疆哈密市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集聚园区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哈密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及脱硫石膏综合处置(3年)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石灰石粉厂家供货证明或供货框架协议,供货证明有效期或供货框架协议有效期应能够覆盖本项目的供货期限;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3.投标人为最终利用企业:需具有经政府部门核准的环评资料、企业排污许可证、及具有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的合作协议或自身具备该运输营运资质。
投标人为中间贸易商:需具有最终利用企业的合作协议、最终利用企业的资料情况(公司铭牌、生产线、堆放场地、环评资料、排污许可证等)及具有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的合作协议或自身具备该运输营运资质。
4.投标人还需提供脱硫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或处置等合同业绩。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