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市民政局福利院政府养护组团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高安市民政局福利院政府养护组团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3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5J001387375高安市福利院护理床、适老化家具、办公设施等配套设备1批15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指定时间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环节将进行核查)5.根据高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高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6.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磋商,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1日00:00至2025年05月13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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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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