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轴承厂拆除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轴承厂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485.7243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6052平方米,本次工程内容为拆除及垃圾外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轴承厂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轴承厂拆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拆除施工现场人员须为经拆除专业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平台查询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一)已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相关业务的;
(二)企业出现严重信用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的;
(三)近3年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的;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3日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2)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投标人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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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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